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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有對情侶至春水堂用餐,女生點了滿桌總計700元餐點,男生嫌貴,當場與女生爭吵起來。坐在附近的客人有聽到吵架,於是在社群媒體上把事情PO出來:男生說:妳吃一餐要七百多塊欸?這一坨要七百多欸?去鍋貼店我一樣可以滿足妳啊!妳去星巴克是為了喝氣氛嗎?為了喝那個機器用出來的咖啡要一百多塊嗎?我沒有不讓妳吃欸!但這麼貴值得嗎?後來女生被唸到哭了,說要請男生男生也不要繼續碎碎念。
在公開場合,與對方吵架,被唸的人是被羞辱的一方。被不相干的人看到吵架,把場面弄得很難堪。後來女生說要請男生希望男生不要繼續碎碎念,從這裡看得出來平常出門應該都是男生請客,但從網路上的片面資訊,無從得知這700元是兩個人總計的餐費或是只有女生一人的餐費。如果是兩人的餐費,我認為無論是誰點餐前,最好還是先詢問對方想吃哪道餐點,而不是其中一人擅自決定所有的人要吃什麼餐點,畢竟,每個人喜愛的菜色不會完全一樣。如果是女生一人的餐點700元的花費,700元是可以接受的價位,但以台灣經常性月薪薪資39348元,如果每頓餐費動輒700元,以這樣月薪薪資不足以支應這樣開銷。文章裡面的資訊也看不出情侶是否有同居,如果有同居,水電費
、房租、伙食費、娛樂消費、生活用品都是由男生支出,如果男生月薪薪資39348元左右,幾乎很難存錢,也不排除男生積怨已久,情緒突然爆發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