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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上有不少徵排約對象的文章,但大部分文章已經在threads媒體上被有些人拿來批評公審。舉個例子:某位75年次,173公分,85公斤,目前積極健身,工作地不拘,婚後不用與公婆同住,未來想買房子,年薪60萬以上要徵求74-85年次區間,喜歡對象是可愛、健談、互相。自己的姊姊已經出嫁,有買房及開店;自己工作穩定,有存些股票。
這篇文章被截圖貼在某位threads媒體個人動態上,批評內容為已經年過40才瘦身,口說無憑,等真的瘦了再說吧!憑什麼小10歲的女生要選你。發完文章後,底下有人留言”他文章內容寫姊姊出嫁跟徵文有什麼關係?”有的人留言說區間10歲以內沒什麼問題。
相關公審文章已經被同一人刊了無數次。會想公審其他人多數心態就是站在道德制高點審判別人,博取別的眼球,以貶低別人來獲取自我的優越感。我認為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,人家都有勇氣刊文了,多點鼓勵,少點批評,如果覺得別人哪裡不好而一直做人身攻擊,只會助長與之相似論點的批評風氣。
